全国咨询电话 15832680396

外贸出口:了解过境货物通关

发布时间: 2024-06-07

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,过境货物通关成为一项重要的海关业务。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过境货物通关的相关规定和流程,深圳海关公职律师将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。

 

一、过境货物的定义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》的规定,过境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,通过中国境内陆路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。这类货物在中国境内只是短暂停留,并不进行加工、销售等活动。

 

二、过境货物的申报流程

1、申报方式

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,过境货物实行无纸化申报。企业需通过“单一窗口”向海关申报过境运输申报单电子数据,无需提交纸质单证。

2、申报内容

企业应严格按照“过境运输申报单填制规范”的要求进行申报,包括进境口岸、出境口岸、商品名称、集装箱信息等26项内容。详细的填制规范可在海关总署相关公告中查询。

3、申报要求

过境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,将被视为进口货物,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。因此,企业应及时向海关申报过境货物,确保货物顺利通关。

 

三、禁止过境的货物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》,以下货物禁止过境运输:

1. 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的货物;

2. 武器、弹药、爆炸物及军需品(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);

3. 烈性毒药、麻醉品和毒品;

4. 危险废物、放射性废物;

5. 微生物、人体组织、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;

6. 外来入侵物种;

7. 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;

8. 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;

9. 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造成危害的货物;

10. 国家规定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。

 

四、过境货物在境内的运输与监管

1. 运输工具负责人需备案

承担过境货物境内运输的运输工具负责人,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海关备案,以确保运输工具符合相关要求。

2. 换装运输需申请

过境货物在境内如需换装运输工具,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向换装地海关申请办理过境运输换装手续,并在海关指定或同意的场所进行换装作业。

3. 核销与出境

过境货物运抵出境地后,需经出境地海关核销方可运输出境。海关还会根据工作需要加施封志或派员押运,必要时可查验过境货物。

4. 通关时限

过境货物应自入境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运输出境,经进境地海关同意可延期三个月。超过规定期限未运输出境的,将依法处理。

 

五、海关提醒

为确保过境货物通关的顺利进行,海关提醒广大企业注意以下事项:

1.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申报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

2. 按时向海关申报过境货物,避免超过规定时限;

3. 配合海关的监管工作,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;

4. 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,甚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总之,过境货物通关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海关业务。企业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,加强与海关的沟通与合作,确保货物顺利通关。深圳海关将继续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服务,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。

来源:深圳海关12360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天津 河北省大城县毕演马
  • 邮编:65900
  • 电话:15832680396
  • 销售部总经理:郭婷
  • 手机:15832680396
  • 传真:0316-5960132
  • 微信:gt389479110
  • QQ:389479110
  • Email:389479110@qq.com